关于被胁迫重婚问题。如**个婚姻关系合法有效。一方当事人被胁迫与他人重婚,包括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,济南律师网络营销,新的婚姻关系应当撤销。对于胁迫者,律师网络营销案例,因其客观上侵犯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主观上有直接故意,不管他是否是重婚的一方当事人,也不管他是否存在婚姻关系,其行为都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重婚罪。而受胁迫者中没有犯0罪故意的,不构成重婚罪。
根据**实践经验,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[1]:
(1)与配偶登记结婚后,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。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。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,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0证的,律师网络营销策划,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0弊领取结0婚证。
(2)与配偶登记结婚的,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,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。
(3)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,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,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。
(4)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,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。
(5)没有配偶,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。